近日,陜西省咸陽市組織、人社部門聯合下發(fā)通知,對中層正職輪崗有關規(guī)定作出具體安排。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職領導干部(科級)一般應當輪崗,任職滿8年的必須輪崗,在組織人事、財務審計、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、項目審批及其他重要崗位任職滿5年的應當輪崗。(《中國組織人事報》7月14日)
對于中層正職領導干部的輪崗實行制度化,使得輪崗有理有據,形成規(guī)范化操作流程,能有效避免領導干部長期擔任同一職務容易產生的利益腐化鏈,在一定程度上對貪污腐化起到防治作用,這樣的做法具有積極意義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,“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。”可見,對于崗位輪換防止權力越軌具有重要作用。
雖然在省市層面上,干部輪崗制度化執(zhí)行的非常嚴格,但到了縣鄉(xiāng)一級,此制度的行駛的要求就沒有那么嚴了??萍夘I導干部5、6年甚至8、9年擔任一個部門一把手的現象也時有發(fā)生。究其原因,有的地方確實領導干部資源少,有的部門沒人愿意去等原因,但更深層次的,還在于對于輪崗制度的忽視。長期在同一部門擔任正職,很容易產生官本位思想,出現權力濫用現象,一個人的意志就代表全單位部門的工作方向,威信變成盲目的、不講條件的執(zhí)行,這正式腐化墮落的前兆。
當前,這種長期待在一個單位“不挪窩”的行為值得引起警惕。決不能輕易放縱此類干部監(jiān)管漏洞,特別是在財政、組織、審計、審批等重要部門,更應該嚴格貫徹輪崗制,以崗位的流動避免腐敗苗頭的滋生。如若任由各種理由的“占位不走”行為,對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放任其做大,則產生的危害勢必會更加嚴重。規(guī)定時間內的人員輪崗,既有利于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(jiān)管,也有利于部門工作的有效開展,以科學周期界定輪崗時間,將有效保障權力在規(guī)定框架內運行。(舒三木)